1990.9—1994.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金融借款、买卖、合作合同等民商事诉讼
●1994年—1998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刑庭和民庭工作
●1998年6月—至今 先后在广东经纶律师事务、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
代表业绩:
代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向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追偿债券发行兑付欠款案,为债权人追回2500万元债权;
代理广东发展银行向广州科特经济发展公司追偿贷款纠纷案,顺利使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追回款项1000万元;
代理南海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与香港中南海陆基建有限公司与威通国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当事人挽回2500万元损失;
代理天津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朝跃道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避免损失2000余万元;
珠江隧道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拆迁补偿纠纷;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公司与中国第三建筑工程局第二安装公司广州分公司建筑工程纠纷案。
刑事辩护:
广州某国企冯某因收受小金库私分款项被指控涉嫌贪污一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冯某某无罪;
广州新塘某制衣厂老板李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开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李某无罪释放;
李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开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李某无罪释放;
广州市2013年影响极大的6.23沿江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漏油爆炸,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徐某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
韩国人李东生涉嫌非法运输毒品一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无罪释放。
社会活动:
广东省法学会风险管理协会理事
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