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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吾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张泽吾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从事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二十余年。现任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和非诉业务。曾任职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长达十年。

专业领域

专利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著作权(网络游戏)侵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知识产权非诉业务

工作经历

●2003-07-01 - 2009-06-23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职位:法官

●2009-06-30 - 2013-06-2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职位:法官

●2013-06-28 - 2016-09-30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职位:讲师

●2016-10-03 - 至今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职位:高级合伙人兼知识产权业务部主任

代表业绩:
执业以来,张泽吾律师先后为高通公司、阿里巴巴、美的、今日头条、网易、美团网、宁德时代、迈瑞、天眼查、达芙妮、摩拜、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等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民事   商事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张泽吾律师代理的知名案件包括高通公司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深圳市谷米科技有限公司诉武汉元光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海菲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霍尔果斯侠之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刘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等,部分案件   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评为“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2018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202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荣誉奖项:
入选知产力“2019—2020年度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P50”榜单


著作/文章:
1.独著《举证妨碍规则在赔偿确定阶段的适用及其限制——兼评新 第63条第2款》,发表于2013年11月《知识产权》期刊。
2.独著《行业协会横向垄断协议的司法审查——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横向垄斷协议纠纷案评析》,发表于2013年2月《科技与法律》期刊。
3.独著《论微信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于2014年11月《武陵学刊》期刊。
4.独著《方法专利分离式侵权判定研究》,发表于2016年3月《法学杂志》期刊。
5.独著《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理性反思》,发表于2016年5月《楚天法学》期刊。
6.独著《停止侵害性质之辯》,发表于2017年5月《楚天法治》期刊 。
7.独著《论专利创造性评判中的“动机”问题》,发表于2019年9月《楚天法治》期刊。
8.独著《浅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发表于2020年2月《法制与社会》期刊。
9.独著《大数据法律保护模式的比较分析》,发表于2020年3月《法治与社会》期刊。
10.在公众号“知产力”上发表关于商业秘密文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构建指引》和《反向工程与相应保密措施的界定》等。
11.在公众号“知产前沿”上发表关于商业秘密文章《使用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
12.在团队公众号上发表10余篇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理论性文章,每篇4000余字。
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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