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并购及公司治理、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 自2007年起先后在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广州分所执业。
参与的的重大非诉专项项目主要包括:
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项目;
广州万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海珠区毅弘幼儿园的尽调项目;
广州市万颐养老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福瑞馨养老院、广州勤正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尽调项目;
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尽调项目;
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兆恒投资有限公司、台山市兆恒温泉度假中心股权收购项目;
广州市万锦房地产有限公司田心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广州金控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某基金项目、重组项目、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信托受益权项目、房地产购房定金投资流程设计、债权收益权模式设计、瑞银融资租赁项目。
代理的重大诉讼、仲裁项目主要包括: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经办的柴某与李某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案例公报;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经办的黄某与关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代理该案的再审、抗诉,最终为当事人免除支付2000万元的违约金;
代理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某高校与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入选广州市律协2016年建筑工程案例汇编;
代理某房地产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胜诉,最终为当事人收回款项1.6亿元);
代理某房地产公司行政诉讼二审案,在一审判决维持国土局《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1300多亩)决定书》不利情况下,通过广东省高院二审改判撤销国土局的《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使该客户顺利开发该地块,现该项目总投资已达100多亿元,并已开盘销售;
代理某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标的7000多万元,胜诉,当事人无需向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000多万元,另外还通过另案申请仲裁,最终裁决对方需要向我方当事人赔偿4000多万元;
代理广州珠江新城一烂尾楼地块的债权纠纷,在客户(原告)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广东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公开转让法院判决债权的方式,为客户一次性执行回现金款项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