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97年-2001年,广东工业大学,工业分析专业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商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
工作经历
● 2014年4月-2016年2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
● 2016年2月-2026年5月,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
郑田玉律师,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1年执业经验,拥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郑田玉律师曾在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荔湾分局基层执法中队、法规培训科工作多年,期间办理了大量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具有处理行政案件丰富经验。郑田玉律师自2014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先后担任了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品尧电子有限公司、广东乐贝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鲲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凯达尔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雄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智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泓宇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锦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联顺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涉及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
代表业绩:
1.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弋阳县鸿泰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对方当事人弋阳县鸿泰劳务有限公司主张工程款280多万元,终审判决只支持190多万元,并支持委托人反诉的丢失、损毁周转材料损失180多万元。
2. 广州市品尧电子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可利电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广州仲裁委裁决支持委托人广州市品尧电子有限公司大部分仲裁请求,并驳回对方当事人珠海市可利电气有限公司全部240多万元仲裁反请求。
3.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喻邦全劳动争议案。在人社部门已认定工伤且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委托人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向喻邦全支付工伤待遇等24万余元的情况下,法院改判驳回喻邦全对委托人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4. 湖南鲲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刘志强劳动争议案,对方当事人刘志强请求委托人湖南鲲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支付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70万余元,劳动仲裁机构最终只支持了26万余元。
5. 樊超与何有萍、李小文清算责任纠纷案。在委托人樊超的债务人广州凡色服饰有限公司、广州纯儿服饰有限公司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法院终止执行的情况下,诉请这两家公司的股东何有萍、李小文承担清算责任获得支持,为委托人樊超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60多万元。
6. 广州市品尧电子有限公司与广州好管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当事人广州好管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委托人广州市品尧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