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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律师专业力量彰显:揭露虚假病历,助力公正裁决 ——炜衡广州·代理医疗纠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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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黄柳菁 10月14日

导语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错综复杂,鉴定材料成为探寻真相的关键。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律师如何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


一、案件直击:生死之间的误诊迷雾

某患者因头晕乏力就诊于地方诊所,被诊断为上感,并接受了抗病毒及大剂量激素治疗。傍晚时分,患者病情急转直下,虽紧急转院救治,但为时已晚,患者仍不幸离世。家属悲痛之余,质疑诊所诊断及用药,一场医疗纠纷就此拉开序幕。


二、争议焦点:患者死亡,医院究竟是否存在过错?

患者家属直指诊所诊断错误、用药不当;而诊所表示,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史进行诊断,并且开具的药物也符合诊疗规范。双方各执一词,真相扑朔迷离。为了查明死亡原因,法院委托医疗鉴定机构对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三、律师火眼金睛,识破鉴定材料破绽

01、病历造假?律师慧眼识破

第一次庭审确定鉴定材料的时候,诊所当庭提交了一份《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声称该病历是卫生监管部门现场查封所得。该份病历如同教科书一般,包含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查体、诊断、治疗、注意事项等信息,详细而规范。如果将这份证据作为鉴定材料,其鉴定结果将大概率倾向于诊所方的陈述,患者家属方坚持的诊所诊断错误及用药不当的情况将无法得到查明。

面对诊所突然提交的“完美病历”,律师迅速反应,察觉到了病历上的时间矛盾,从事故发生第二天与卫计委工作人员通话录音询问确认了查封材料中并没有病历、《卫生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中并无该份证据的照片、诊所日常诊疗过程中并无使用通用病历的情况以及门诊病历应该在患者手中等这几大疑点,指出医院伪造病历的事实,引导法官确认该份《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是行政执法机关做出报告前诊所补充提交的,最后成功排除了该虚假病历作为鉴定证据。

02、处方之谜,是谁在处方上签了名?

庭审时,诊所提交的处方是一份助理医师和执业医生共同签章的处方笺。可是,原告家属方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依照律师的指导对处方笺拍照,当时处方笺上签字的医生为助理医师,并没有执业医生的签名。质证时,面对律师提交的证据和质问,诊所不得不承认处方笺上执业医生的签名是后来补签的。按照诊所描述,事发当晚,执业医生统一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名归档,也就是说,当时给患者治疗的处方是一个没有处方权的助理医师独立开具的。诊所严重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患者被诊断错误、治疗错误并且死亡的严重后果。


四、律师作用彰显:关键证据的捍卫者与案件胜利的奠基人

在本案中,若采纳诊所提供的病历和处方进行鉴定,其结果大概率是医院没有过错。但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证据审查,成功地将诊所提供的虚假病历排除在鉴定材料外,确保鉴定材料真实有效,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律师将处方笺的最终证据状态锁定在仅有助理医师签名的阶段,坐实诊所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最后,法院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和诊所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判定诊所在本次医疗损害事故中承担45%的过错责任,有效地保障了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经办律师

黄柳菁

炜衡广州执业律师

炜衡广州生命健康和医疗法律业务部主任

广东省医疗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暨南大学 医学/法学 双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医疗损害纠纷,医疗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和专项法律服务,保险合同纠纷等合同类纠纷领域。

毕业后曾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伤诉讼工作及恒大集团任职。2018年加入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后,曾担任广州和睦家医院、康宁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尚)广东传媒有限公司的顾问律师,代理了大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