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张泽吾律师团队收到一份专利不侵权抗辩成功的行政裁决书,成功为客户规避了潜在的商业风险,展现律师团队专业实力。
办案经过
2024年11月初,甲公司辗转找到张泽吾律师团队,陈述他们公司参与的旧楼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被专利权人向行政机关提起专利侵权投诉,且该案将于2024年11月20日进行行政口头审理。
“我们这个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民生工程,而且被投诉的这个建筑结构是业内人都在用的,已经很多年了,怎么就侵权了呢?张律师,请您一定要帮助我们公司。如果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我们今后将难以开展业务。”甲公司负责人很着急。
面对客户的迫切需求,张泽吾律师一边让甲公司先提供涉案项目的实物照片,一边对请求人的专利保护范围进行全面分析。经过对涉案专利和涉案项目照片的初步分析,张泽吾律师团队认为请求人的专利权利要求1所记载技术特征与涉案项目存在差异,涉案项目有可能不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由于本案口头审理在即,为了确定具体的抗辩思路,张泽吾律师团队认为有必要去现场核实涉案项目的实际结构。在接受委托后,张泽吾律师团队立刻前往涉案项目所在地——湖南省益阳市,对被投诉的五个项目每一层楼房进行逐一核实,并进行证据固定。结合涉案项目的实际情况,张泽吾律师团队认为涉案项目不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的可能性较大,进而确定对本案采取不侵权抗辩的应诉思路。
同时,张泽吾律师团队获悉,由于甲公司此前没有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介入,故甲公司在此前行政执法中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认可请求人提交的涉案五个项目其中一层楼房的照片,因此行政机关在前期的行政执法中仅拍摄了涉案两个项目某一层楼的照片。
然而,经张泽吾律师团队仔细分析研究后,发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是“每一层楼房的具体结构”,而请求人提供的照片仅展示五个涉案项目其中一层楼房的结构,这种举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会误导合议组认为涉案五个项目每一层楼房的结构都一样。因此,张泽吾律师团队认为有必要申请行政机关再次对涉案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过及时沟通,行政机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同意在口头审理之前再次对涉案五个项目的全部楼层进行逐一现场检查。
此外,为了更好地让合议组成员直观的了解涉案项目的建筑结构,以及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张泽吾律师团队在行政口头审理之前,特别向合议组申请在口头审理程序中对涉案项目的结构进行投屏展示,以便更好地进行专利侵权比对。
最后,经过不懈努力,行政机关认定涉案五个项目均不落入请求人的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并裁定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成功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结语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侵权人,都需要对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准确界定。专利保护范围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逻辑起点,只有准确界定专利保护范围,并逐一核实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才能准确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办案律师
张泽吾律师
炜衡广州高级合伙人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博士
执业以来,张泽吾律师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二十余年。现任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和非诉业务,先后为高通公司、阿里巴巴、美的、今日头条、网易、美团网、宁德时代等提供法律服务,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和广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胡佳佳律师
执业律师
擅长处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执业以来,先后为宝洁、联想、美团、宁德时代、习酒、稳健、飞亚达等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成功帮助宝洁公司在商标侵权纠纷案认定三枚注册商标构成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