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正式发布公告,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将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此次名册向2078名专业人士授予了仲裁员资格,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新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入选。
石新 律师
炜衡广州高级合伙人
石新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并培养了严谨的学术思维。24年的执业经历,让他在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既精准又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此外,石新律师还担任了多个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亚非法协香港仲裁中心,以及广州、杭州、佛山、肇庆、河源、苏州等地的仲裁委员会,展现了其广泛的行业认可度和深厚的专业素养。
同时,石新律师还积极投身于法学教育事业,兼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授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生导师,他坚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教学与研究相互促进,不断推动法学教育的进步与发展。
石新律师此次荣耀入选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无疑是对其杰出法律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的极高赞誉与认可。借助这个国际化大平台,石新律师将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继续深耕仲裁领域,汲取仲裁领域的最新动态和专业知识,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为推动深圳国际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深圳国际仲裁院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SCIA于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8年与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21年,SCIA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适用于约定SCIA的仲裁案件,也适用于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和“江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还适用于约定“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的仲裁案件。
此外,列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的仲裁员,亦将被列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的推荐仲裁员名册,经当事人选定或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指定,可办理约定“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