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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 我是如何将老赖送进看守所为客户追回欠款的?谈刑事思维和民事思维的交叉运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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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董泽云 12月25日
1.国内法院执行案件现状

办理过执行案件的律师都知道,案件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后,一旦找不到老赖财产,法官往往通知律师说:“xx律师啊,鉴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我们决定终结本次执行。”到了这一步,由于中国律师的调查权限和国内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债权人一方很难及时发现老赖新的财产线索。没有新的线索,法院就不会同意恢复执行。当事人的债权基本上石沉大海,执行无望了。

作者曾向法院执行法官了解执行案件债权到位情况时,答复是判决的债权真正能得到执行的判决不到40%,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的债权都打了水漂,当事人的胜诉判决变成了一张白纸。

虽然法律规定法院执行案件在终本后每半年要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然而,在繁忙的工作压力下,面对办不完的案件,很少有执行法官主动继续通过网络查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后,往往会出现当事人和律师无法继续执行下去的情况,执行工作不可避免地陷入僵局。

但是,据作者了解,在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是有偿还能力的,只不过因为他们转移了财产,导致当事人、律师和法院对他们束手无策。执行案件的超低执结率,严重影响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


2.换个赛道追老赖

面对狡猾的老赖,难道债权人没有一点办法吗?实则不然!

2020年末,一个客户找到我们,说他有个案件胜诉后在执行中遇到了困难,法院因为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即将终结本次执行。

但根据客户的叙述,被执行人(下称“老赖”)似乎把财产转移到了其他地方。因为客户说老赖还包养了一个二奶,最近还在国内到处旅游。

作者突然想到,既然老赖把财产转移了,再去查他名下的财产将事倍功半。但,既然老赖转移了财产,说不定留下蛛丝马迹。如果查到他转移财产的证据,老赖将构成拒不履行裁决罪,我们何不换一个方式用刑事途径给他施加压力还款呢?

于是,我们马上采取了调查措施,结果发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转移50万元人民币给第三方的线索。这一发现让我们惊喜不已,我们意识到,老赖可能构成了刑事犯罪,客户的债权有希望了。

接下来,我们向法院提出将老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请求。法院看到我们的申请书和调取的证据后,同意移交公安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材料,也同意立案。最后,老赖被公安列入网上追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赖终于在春节前被公安抓获。被刑事拘留的当天,老赖就委托他的律师向我们提出了履行债务的请求,并以最快速度通知家属筹钱偿还了全部欠款及利息。老赖从被刑事拘留到还款给债权人,只用了短短四天。


3.律师专业化不能固步自封

通过刑事手段的介入,我们成功地为客户追回了债权,保障了客户的权益。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示了刑事思维和民事思维在执行案件中交叉运用的神奇效果。

在民事执行中引入刑事思维的方式,是对传统执行方式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它不仅拓宽了执行案件的解决途径,也提高了执行效率。它对老赖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断绝了老赖继续逃避债务的念头。

这个案例给了作者深入的思考和启发,律师提倡专业化的同时,不能固步自封、画地为牢。我们在聚焦某一领域的专业化时,最好能全面掌握其他领域的基本原理和常识,以便在处理本专业领域问题时能结合其他领域法律手段融会贯通,将两种甚至几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方式交叉运用,以其他领域的法律手段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问题。否则,若只聚焦自己的专业领域,被该领域法律思维所局限,将会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面。一旦在一条道路走下去遇到死胡同,将无法自拔。相反,若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若能跳出自己的领域,站在整个法律体系甚至社会体系格局下进行观察、思考,说不定将会发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大好局面!